1.我們一家人都在農村務農,是不是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?我能夠享受哪些方面的稅收優惠?
答:根據修改后的稅法規定,納稅人取得工資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等綜合所得,可以減除專項附加扣除。如果納稅人從事個體經營,同時沒有這些綜合所得的,也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?,F在很多人進城打工,也有工資收入,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。
納稅人在農村務農,沒有綜合所得,如果從事種植業、養殖業、飼養業和捕撈業取得的所得,國家是予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。
2.符合扣除條件的納稅人,什么時候可以辦理專項附加扣除?
答:除大病醫療外,其他5項專項附加扣除,只要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符合其中的一項或多項扣除條件時,就可以向工資薪金的扣繳單位填報相關信息,享受專項附加扣除。大病醫療,或者納稅人年度內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,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填報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、享受扣除優惠。
3.2019年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信息,可是還有一些填報事項不明確或其他原因,來不及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怎么辦?
答:對部分專項附加扣除事項不確定,或是其他原因,未能在2019年1月份,或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當月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,可以在相關事項確定后,再填報相關扣除信息;對之前符合條件應當享受而未享受的,可以在該納稅年度剩余月份補充享受。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,通過向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。
4.納稅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哪些注意事項?
答:一是要根據專項附加扣除辦法規定的條件,判斷自己是否有符合相關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;
二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,在電子稅務局網頁、手機APP、電子模板、紙質報表四種方式中,選擇一種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交方式;
三是根據自己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,如實填報相應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;
四是姓名、身份證號、手機號碼等信息務必填寫準確,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,避免漏掉重要的稅收提醒服務;選填項盡可能填寫完整,以便更好地為您提供稅收服務;
五是通過電子模板、紙質報表等方式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,應留存好本人和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簽字蓋章紙質信息表備查;
六是納稅人應于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。如未及時確認的,次年1月起暫??鄢?,待確認后再享受。
5.通過手機APP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,是否也需要打印出來交給單位蓋章保存?
答:不需要。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(手機APP、網頁)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并選擇扣繳單位辦理扣除的,無需將相關信息打印出來交單位蓋章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