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背景
2016年中共中央印發了《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》指出要加快建設人才強國,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、創造、創業活力。
2017年國務院印發了《“十三五”促進就業規劃》明確提出,要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,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引導,依托重大項目和龍頭企業,培育創新發展、符合市場需求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。
《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8》顯示,2018我國社保不合規企業約占73%,企業社保違規現象較普遍。隨著新個稅的改革,“金稅三期”的強化推進,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后,社會保險合規將成為常態,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稽査工作依托“金稅三期”將更加精準和規范。這對企業戰略、人力資源戰略、人力資本重構、薪酬架構創新將提出更高的要求。
2019年1月1日,新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正式實行 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也將逐步由各級稅務機關征收。原有人力資源與財務的相關工作正在逐漸發生轉變。這對人力資源服務,會計、審計及稅務服務(國民經濟行業分類72大類商務服務業)行業發展帶來全新機遇,同時新政策對企事業單位的薪酬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。
一個企業要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經濟中屹立不倒,就需得“以人為本”、“以人力資源為本”,因此新機遇與挑戰對企業HR提出更高的要求。如何快速提升自身的知識體系,完善人力資源的薪酬福利管理與稅務管理、財務管理的無縫對接?如何幫助企業合理規避社會保險由稅務機關征收帶來的風險,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?如何設計薪酬機制幫助企業降低人員、運營成本?如何轉型升級成為企業急需的創新、復合型人才?
為更好地解決以上問題,輸出適應時代變化的創新、復合型人才,薪稅師項目應運而生